提起《西游記》,最家喻戶曉的莫過于86年拍攝的電視劇,這部劇以重播了3000多次,觀看量超過60億人次,成為國內第一大IP。作為劇中經典人物“孫悟空”的扮演者——六小齡童老師更是成為幾代觀眾心中獨一無二的“美猴王”,這也導致了“六小齡童”這個藝名被某些個人或企業惡意注冊成商標,嚴重侵犯了六小齡童的姓名權,迫使其不得不為了自身名譽和消費者利益進行維權。
5月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駁回石家莊市東盛化妝品有限公司將六小齡童作為其申請產品類別注冊標,并在信函中寫道:“六小齡童作為章金萊先生的藝名在我國享有很高的知名度,被異議人未經授權申請注冊被異議商標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造成對異議人姓名權的侵犯”。
事實上,早在1994年,章金萊就在上海注冊成立上海六小齡童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商標“六小齡童”品牌及六小齡童扮演的孫悟空的藝術形象得到了國家工商局的特批和保護,在公司名下,有近二三十個注冊商標。包括兒童香皂、牙膏、玩具、童鞋、童裝、帽子、糖果、牛奶等。看似在商標注冊做了全面保護,但惡意搶注者還是防不勝防。
此次“六小齡童”商標遭到搶注,已經不是第一次了,2016年7月,章金萊就在中國商標局的網站上看到了8個以“六小齡童”為名注冊的商標,其中有一個標明初審公告期及異議申請截止日期已成功注冊。
樹大招風,由于“六小齡童”具有強大的號召力,才產生了一批冒名頂替的“假猴王”,殊不知“畫虎畫皮難畫骨”。“六小齡童”這個藝名不僅僅是知名的文化符號,更是包含了章家四代人勤學苦練,精益求精的猴戲文化傳承精神。章家四代演猴,從六小齡童曾祖父“活猴章”章廷椿開始,章家猴戲漸漸成名,并形成獨樹一幟的表演風格。六小齡童自小刻苦練功,不僅將父輩們的猴戲技巧繼承下來,還融入了自己的元素,對章家猴戲進行創新,才可以將“孫悟空”這個角色演繹的淋漓盡致,使“六小齡童”成為家喻戶曉的品牌符號。
因此,每次“六小齡童”商標遭到搶注后,都有大批媒體、名人和企業出來支持六小齡童維權,其中有一家企業更是與六小齡童頗有淵源。據了解,該企業同為“大圣”之名——大圣車服。據公開資料顯示,這是廣汽集團投資的汽車電商平臺,該企業曾宣稱:之所以挑中“大圣”這個名字,就是看中六小齡童家族銳意進取,不斷創新,精益求精的匠心精神與企業精神高度契合。該公司還為六小齡童設置一個頗具互聯網屬性的職位——首席文化大使。去年大圣車服也為“六小齡童”商標進行聲援。
許多年來,六小齡童塑造的拼搏進取、永不言敗、樂觀向上的“猴王”已經深深烙在一代又一代的觀眾心中,成為了熒幕上難以復制的經典形象。擇一事,終一生,六小齡童用一生的努力實現了自己對匠心的踐行。“六小齡童”這四個字背后蘊含著的精神價值,是難以復制的,也是許許多多的觀眾喜歡和支持他的原因。好的商標和品牌需要盡心維護,只有用心打造和精心維護的具有精神內涵的品牌形象才能深入人心。